关于公开选聘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辅导员职责暂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等。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性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应聘个人与学院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1.北京科技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在读的优秀本科生(本14级及以上年级)、硕士(研16级)、博士研究生。
2.拟聘人数:4人。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
2. 道德品质优秀,热爱并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日常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4.能合理分配时间,处理好学业科研和工作的关系。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为学校和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出谋划策。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5月12日中午12点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将《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申报表》纸质版(见附件)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sxgb@ustb.edu.cn。招聘采取审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学院成立审核面试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学院考核面试小组负责对面试学生进行面试工作。重点考察面试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三)公布录用结果
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发布录用结果。
五、工作职责
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北京科技大学辅导员岗位职责暂行规定》。
六、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学院调配管理。试用期从5月份至8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从下学期开始正式聘用,符合续聘条件者可连续聘用。
2.兼职辅导员实行值班制,在需值班的时间里,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3.每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兼职辅导员参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优秀者将继续聘用。
七、聘期待遇
兼职辅导员劳务报酬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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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