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通知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通知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奖励先进的同学。根据《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通知》(校党研发【2016】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种类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财政部、教育部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面向优秀研究生由国家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
参评对象: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1〕27号)要求的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
奖励标准和名额: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共5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共4人。评审办法见《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和导师科研课题共同出资,用于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勇于创新、努力争取更多高水平学术成果。
参评对象:在校五年级博士研究生(12级)和六年级博士研究生(11级);硕博连读研究生自获得博士学籍起第五、六学年可对应参评;本科直攻博研究生自入学起第六、七学年可对应参评。
奖励标准和名额:五年级获奖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年,全校不多于100人,六年级获奖博士研究生120000元/人•年,全校不多于30人。学校审查各单位提交的候选人材料,组织校级评审确定获奖名单,由财务部门按月发放。
评审办法见《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文中第六条第3款中所指的“本学科领域JCR二区及以上期刊”是指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发布的小类分区表二区及以上期刊,因该分区表的更新时间一般为每年10—11月,本次评审以2015年发布的分区表为准。
(三)第十二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
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以“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为手段,以“学风严谨,崇尚实践”为理念,旨在深入推进学校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学风建设;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学期间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是学校设立的研究生最高荣誉奖项。
参评对象:所有北京科技大学注册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的学习年限内。
奖励标准和名额:十佳学术之星10000元/人,全校共10人;十佳学术之星提名6000元/人,全校共10人;学院学术之星1000元/人,全校共80人。各单位从学院学术之星中推荐“十佳”候选人,全校共40人,进入校级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特种奖学金
1.三晋奖学金
参评对象: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山西籍注册研究生。
奖励标准和名额:二等奖1人,5000元/人;
2.泰纳瑞斯奖学金(罗伯托 罗卡研究生奖学金)
专业排名前50%的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和名额:10000元/人,全校共42名候选人。
评审方式:该奖项由泰纳瑞斯钢管有限公司评定,只需将中英文简历、中英文报名表电子版交至学院。
(五).荣誉称号
优秀三好研究生 500元/人;
三好研究生 5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干部 500元/人。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三、参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集体活动;
(五)各奖项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工作安排
9月21-23日 制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评审办法、组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十佳学术之星评审委员会、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9月26日 发布评审通知及评审办法并公示。
9月26-10月10日 各系所、中心根据办法和配额开展硕士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班级开展荣誉称号评定工作。
9月26日将评审办法和评审委员会名单上报学校备案;
9月29日 申报者提交材料。截止上午9:00;
9月30日 公示申请材料 并给评委分发申请者材料审核。
10月10日 拟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拟特种奖学金者提交申请材料及答辩PPT;
10月10日 各系所上交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
10月11日 学院答辩。博士国家奖学金和特种奖学金;并由十佳学术之星评审委员评十佳学术之星。
10月12-18日 进行公示。
10月19日 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核。
五 成果说明
(一)参评成果取得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之前。
(二)成果所属单位须为北京科技大学,作者排序执行各奖项评审办法规定。
(三)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收回奖金。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自转为博士生的第一学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且以硕士阶段导师为准;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在研究生入学后前两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之后须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且学术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六 材料提交
1申请人填写《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附件8)。
2、学习成绩单。
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9)及其证明材料。
4、代表作说明:在所提交的所有成果中挑选不多于3篇(项)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研究报告、科研成果等,包括对其理论价值、实际意义、本人对工作的贡献等内容做出客观评价。
5、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科研、参加班级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总结,也可就某个方面深入介绍,字数在1500~2000之间。
6、题为《我的学术理想》的科研心得,体裁不限、300字以内。
7、生活照(2张)、2寸证件照(1张)。
8、《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拟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0)
*上述1-4项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5-8项只需提交单子版。所有文件打包后以“学号+姓名+申请奖项或称号”命名。
*对于期刊封面、证书等只有纸质原件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分别指扫描件和复印件。期刊论文电子版需有全文,纸质版需有当期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
七 补充说明
1.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特种奖学金(除泰纳瑞斯奖学金、铌钢奖学金外)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但可同时申请其他奖项。
2.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培养层次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奖励。
3.获得国家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及提名、特种奖学金的研究生同时授予校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但不发放“优三”奖金。
4.申请者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材料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曹艳秋 栗时锋
联系电话:62333814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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