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辅导员职责暂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学院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等。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性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应聘个人与学院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1.北京科技大学在读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2.拟聘人数:1~2人。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
2. 道德品质优秀,热爱并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日常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4.能合理分配时间,处理好学业科研和工作的关系。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为学校和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出谋划策。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7月5日中午12点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将《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shifengli@ustb.edu.cn。
招聘采取审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学院成立审核面试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学院考核面试小组负责对面试学生进行面试工作。重点考察面试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三)公布录用结果 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发布录用结果。五、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北京科技大学辅导员岗位职责暂行规定》。
六、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学院调配管理。试用期从7月份至8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从下学年开始正式聘用,符合续聘条件者可连续聘用。
2.兼职辅导员实行值班制,在需值班的时间里,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3.每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兼职辅导员参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优秀者将继续聘用。
七、聘期待遇
兼职辅导员劳务报酬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docx (38.00 KB)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