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北京科技大学第六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12:01:49   作者: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释放校园正能量,发挥青年榜样作用,特举办北京科技大学第六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

北京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授予北京科技大学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学习优异、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在校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为培养更多适应新时代发展和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为做好评选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在14至40周岁之间的青年学生、教职工或青年集体;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踊跃投身社会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在教学、科研、学习或重大活动中事迹突出,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引领校园文明风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是广大青年文明风尚的榜样;

5.青年学生或青年集体成员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门次;

6.获得过全国、市级荣誉者或对国家、社会、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1.提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校团委、学院团委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或集体);符合条件的青年(或集体)可自我推荐。

2.复核。校团委对推荐人选(含集体)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含集体)提交评审委员会。

3.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含集体)事迹,分别署名提出不超过20人的建议人选(含集体),校团委按候选人(含集体)得票多少确定不超过10人的建议人选(含集体)名单。

4.公示。通过北科大新闻网、5470网面向全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5.表彰。校团委根据公示结果,从建议人选中确定不超过10人的“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含集体)名单,并择期进行隆重表彰。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所需材料包括:(1)申报表、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各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2)个人照片(含生活照2张、一寸证件照1张)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

2.有意申报者请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院团委。

3.自荐人请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慧

地 址:化生学工办(化生楼214室)

电 话:6233-3814

邮 箱:hsxgb@ustb.edu.cn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北京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团委

2015年3月31日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doc (45.50 KB)

 

文件类型: .doc 附件2.doc (42.50 KB)

 

花生小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