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依据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4]号。
本复试录取方案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长:郑安阳
成员:曾芳、曹艳秋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副组长:胡继业
成员:党智敏、闫海、陈飞武、苏磊、李建强、罗晖、张美芹、王东瑞
秘书:栗凤英
3、复试小组成员
各系、所(中心)组织由在职教授及副教授以上的3-5名教师组成。
4、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对于跨专业、学科申请者,应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基础及培养潜质,并于复试记录表中进行明确说明。直博生复试须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综合素质考核应具有较明确的档次结果;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接收。
三、复试的准备工作
复试以各系、所(中心)为单位进行。
1、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情况:遴选办法、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复试教师首先是副教授以及副教授以上的研究生导师,并由学院对此次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复试原则和具体实施细则以及评分方法等进行集中培训。
2、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严格执行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对于考生的各项资格文件的审核,严格工作流程,确保每位考生的资料完善准确,出现疑义及时汇报学院;
3、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实行公开监督电话,以及招生领导,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层层监督的办法,畅通监督途径。
四、复试工作办法
1、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3)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
4)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无不及格科目,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等。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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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外语测试》 |
生物化生楼212 化学化生楼215 高分子化生楼509 生物传感化生楼307 |
系面试小组复试结束给出录取名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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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校医院 |
仅限校内 免推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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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测试》 |
生物化生楼212 化学化生楼215 高分子化生楼509 生物传感化生楼307 |
系面试小组复试结束给出录取名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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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外语测试》 |
生物化生楼212 化学化生楼215 高分子化生楼509 生物传感化生楼307 |
系面试小组复试结束给出录取名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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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党委对拟录取名单调档、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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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申请者发复试通知时,应告知复试具体时间并提醒申请者及时登录学院查询具体安排)
3、复试考核方式
以各系、所(中心)为单位,出具相应的考核试卷。
考试科目: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80分),“外语测试”(满分20分)。成绩分为:特优(95%)、优秀(90%)、良好(80%)、中等(70%)、合格(60%)、不合格(40%)六个档次;
4、诚信及道德品质考核内容的具体办法
严格执行政审环节并结合考生复试面试环节,加大对考生诚信及道德品质考核内容的考核。
5、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计算方法和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总成绩<60分(其中外语成绩<12分,综合面试成绩<48分)、诚信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指导教师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填报指导教师志愿,遵循考生和第一志愿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综合素质录取第一志愿的预录取硕士研究生,其它按预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志愿依次择优录取。未报名服从安排指导教师且不能满足填报指导教师志愿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工作小组电话:82376002
监督举报电话:62333167
领导小组电话:62333910
北京科技大学化学与生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