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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9 10:47:3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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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如下。

1. 组织本学院、系(所)、实验室逐级学习相关文件,通过网站、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2. 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确定安全秘书,并于713日前将小组成员及安全秘书名单信息(附件1)报送至资产管理处。

3. 全面、详细统计本单位实验室情况,明确各实验室安全隐患信息,建立实验室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实验室名称、性质、隶属关系、楼宇房间号、责任教师(姓名、电话)、危险源信息等(附件2)。学院汇总后发至技术安全科邮箱。

4. 组织人员参加714日全校实验室安全培训(安全秘书、实验室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710日前报送参加人员名单,培训后颁发培训证书。

5. 使用机械温控冰箱及明火电炉的单位,于717日前报送机械温控冰箱及明火电炉使用登记申请表(附件3),学校审核并发放使用登记证。未进行使用登记的,禁止使用。

6. 学校定于724日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将对照新的文件规定及安全检查项目规范(附件4)执行,各单位要提前进行自查,做好准备。

7. 7月底前,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与各实验用房责任教师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用)》(附件5),签订时间为20157月至20168月,二级单位及实验用房责任教师各留存一份。8月底前,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用)》,签订时间为20159月至20168月。

8. 学校将于7月下旬在冶金、化生学院相关楼宇安装洗眼器、急救箱、实验室铭牌等设施;8月期间安装喷淋器。请相关单位与学院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9. 2015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按往年形式开展(化生学院试用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与考试)。冶金、材料、化生等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课授课准备。

10. 各单位要在9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验室内务管理细则》、《实验室内部安全隐患明示》、《教育培训方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制定。

11.  7月—12月请各单位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年文化活动。

联系人:技术安全科(办公楼107),牛犁 马庆 

  话:62332397   电子邮箱:bkjishuanquan@163.com

 

 

注: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到OA—资产管理处—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1.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

2. 实验室信息采集表

      3. 机械温控冰箱/明火电炉使用登记申请表

      4.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5.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二级单位与实验用房责任教师用)

资产管理处

201579

花生小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