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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发【2014】3号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1 19:26:5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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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院党发【2014】3号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计划于今年11月中旬召开,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召开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14]6号)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14]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正式启动我院参加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代会代表的组成与分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具体情况,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256名。党代会的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25%左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55%左右,学生代表不超过8%,离退休人员代表不超过8%;妇女代表占40%左右(正式党员中妇女党员比例为50%),少数民族代表占6%左右(正式党员中少数民族党员比例为5.6%);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低于50%

根据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我院代表名额为5名,其中教职工代表4名,学生代表1名。5人中要求妇女代表≥2人。

二、党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备的条件是:

1、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2、政治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4、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讲团结、顾大局;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风严谨,作风踏实,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率先垂范,业绩突出;

6、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7、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办法和时间

1325日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代表选举办法,下发文件。

2326日上午,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有关工作。

3、党支部换届:20113月前成立和未进行换届的党支部按照要求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参加会议的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各支部于48日中午11:30前将换届改选结果报送学院党委(地点:化生楼208;联系人:何文书;电话:62332126)。其他党支部可不再进行换届改选。

4、酝酿并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充分讨论,酝酿提名,填写《出席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提名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表1),并于48中午11:30提名的5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5、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经学校组织部审核同意,按照应选代表120%的比例确定6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于49日前后将名单下发各党支部。

6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党支部充分讨论6位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5位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出席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提名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表1),414日中午11:30前报送学院党委。

7、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415日前后,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应选代表120%的比例确定6位预备人选名单,连同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于42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8、召开党员大会: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学院党委于516日前召开党员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差额选举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召开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我院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也将对我院今后党内政治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各党支部要把选举工作列入上半年的重要工作日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要通过选举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工作过程,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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